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告
我局在路面执勤、案件办理及事故处理中,暂扣部分机动车,逾期无人前来接受处理,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至2025年暂扣的车辆公告明细如下:
坎市交警中队暂扣小车5辆,三轮车2辆进行公告;
湖雷派出所暂扣三轮车1辆进行公告;
洪山派出所暂扣摩托车5辆,小车2辆进行公告;
高陂派出所暂扣摩托车57辆进行公告;
培丰派出所暂扣摩托车14辆进行公告;
永定经侦大队暂扣小车1辆进行公告;
以上车辆摩托车小计76辆,小车小计8辆,三轮车3辆,合计87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请各车主及有关人员,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前来接受处理。逾期未认领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我局根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特此公告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