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涉少”审判工作 厦门法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2023-07-04 来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6月1日电 (余乃鎏)“目前全市各法院均设立了少年法庭,共有107名法官和工作人员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审判工作”“去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46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件”“全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4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53份”……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厦门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厦门中院供图

发布会介绍,为保障、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厦门法院近年来全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通过强化组织夯实基础,不断建立健全专门化少年审判工作机构,不断推进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少年审判法官队伍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

同时,发挥职能忠诚履责,以“三个坚持”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46件、惩处罪犯16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8人;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少年审判全过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贯彻落实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封存犯罪记录等少年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则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力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有20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对全部未成年罪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三是坚持贯彻“全面、特殊、优先”保护方针,大力推进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2022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分别为1705件、99件。

不仅如此,通过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护、发挥整体合力及时援助困境儿童、关注心理健康规范涉少心理疏导、坚持以案促改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等举措,不断延伸关爱拓展服务,着力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厦门全市法院已单独或联合成立4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2022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4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53份(涉及家事审判领域11份、少年审判领域42份);联合民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不断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2022年全市共有20件涉及26名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98.73万元;针对规范儿童寄养、预防犯罪、整顿教培市场、建设平安实习基地等,向民政、教育、相关院校、企业发出司法建议8份,有力促进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此外,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调研宣传、营造关心关爱良好环境方面,厦门法院也多措并举。如,通过疑难问题研判、精品案例打造等措施,助力提升少年审判工作能力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持续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影响力,2022年全市法院深入开展134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院开放日”活动,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约15338人次参与;厦门中院连续14年开展“小法官夏令营”活动,将“体验”和“科技”融入活动;全市51名法官受聘担任6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副校长授课、微电影展播、网上家长学校授课等方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有效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当天,发布会现场还发布了10起厦门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5起典型刑事案件分别为: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该案不仅是福建省首例社会合作开展的未成年犯缓刑考验期帮扶教育工作的典型案件,也发出了厦门市首份《责令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告诫书》;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系一起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其回归人生正轨的典型案例;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教职员工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系厦门市宣判的首例终身从业禁止案件;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系法院全链条帮教救助未成年被告人促其重返学校的典型帮教救助案件;以及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该案也是法院协调多部门解决罪犯服刑期间对其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典型案件。

而另5起民事典型案件分别为: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厦门中院审结的一起收养关系纠纷案,该案维护了被监护人(委托抚养儿童)合法权益,判定监护人可单方解除寄养合同;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资格纠纷案,该案也是福建首例跨国在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典型案件;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厦门中院审结的一起典型的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方式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厦门中院审结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不同监护人之间法定代理权冲突案件,判定在作为直接抚养人的监护人可能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作为非直接抚养人的其他监护人,有权为子女之利益,以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身份代为对直接抚养人提起诉讼;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该案系法院予以家庭教育指导重建亲子联结的典型案件。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厦门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厦门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厦门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强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后,还将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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