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以案说险: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维护自身保险利益

2024-01-15 来自:

  

  浏览理赔纠纷案例时,不难发现其中一类原因是投保人存在不如实告知的行为。那么,什么是保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呢?不如实告知,又可能导致什么结果呢?

  【案例简介】

  客户王先生于2022年1月为自己购买保险,7月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保险公司核实发现,王先生在投保前已确诊冠心病、高血压疾病并多次就诊。因王先生未将投保前疾病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存在隐瞒既往病史的行为,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结论,最终保险公司做出理赔拒赔并解除王先生保险合同的结论。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例中,客户王先生在投保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结论。故,针对王先生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

  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温馨提醒:

  1.消费者应认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不应抱有侥幸心理,

  以免因不如实告知导致个人保险利益受损。针对保险公司在投保前所要求的健康状况调查问卷,消费者应依据实际的健康状况如实填写。若确有疾病史或就诊记录,可附上相关的医疗材料,由保险公司评估后做出核保结论。

  2.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代理人有义务提醒客户如实

  告知,同时也应充分询问客户健康状况。此外,保险代理人不得出于让保单顺利承保、让客户免于体检等原因阻碍客户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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