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以案说险:非保险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023-08-29 来自:

     【典型案例】

消费者冯某驾驶自己名下一台某众品牌车辆行驶在某市国道上,因为疲劳驾驶且对路况不熟悉,导致车辆翻入路边沟渠,车辆底盘及车身右侧多处受损,预估损失2万元。因客户未购买车辆损失险,本次修车费用需要客户自己承担。事故发生后冯某的朋友向其建议,可以马上购买保险,等保险生效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是保险生效后发生的事故,骗取保险金。于是冯某按照朋友的建议购买了车辆商业保险,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理赔员查勘到达现场后,通过痕迹比对、调取周边监控等途径发现该事故真实发生时间不在保险期限内,于是告知冯某倒签单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将做出拒赔处理,遂引发理赔纠纷。

【案例分析】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或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被保险机动车和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本案被保险车辆出险时不在保险期间内,故无法正常理赔。

【案例警示】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非保险期间出险及免除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拒赔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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