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三十岁确诊肺癌,幸有124万理赔款护航前行

2022-07-08 来自:

近日,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完成一起肺微浸润性腺癌案件受理,赔付124万元理赔款,平安人寿主动积极又暖心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好评。

本案例的主人公陈先生(化名),是一位未满三十岁的年轻人。陈先生的保险意识非常强,他认为保险是抵御未知风险的强大保护伞。

正是这一份强烈的保险意识,他在25岁时,通过检视保障需求,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为自己投保了多份保险:分别为平安福至尊保险产品计划(其中平安附加平安福(至尊1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间隔数月再次投保平安守护福18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5万元)。在26岁时,又为自己投保福保保保险产品计划(其中平安附加福保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8.2万元)。高额的保障,帮助陈先生为自己筑起了一道坚定有力的风险防护墙。

2022年5月,一次常规体检,陈先生发现左下肺部有阴影,进行手术治疗后,不幸确诊肺微浸润性腺癌。突如其来的癌症消息给陈先生带来巨大的打击,在大家的普遍认知里,认为癌症高发于中老年群体,根本无法想象自己在不到三十岁的年纪便不幸罹患肺癌。不幸中的万幸,陈先生的情况属于早期肺癌,通过手术可以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小王接到陈先生的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陈先生,表达慰问、收集资料、协助陈先生提交理赔申请。经平安公司审核,陈先生本次符合其所购险种的重疾赔付条件,共计赔付124万余元理赔款。这一次的经历也让陈先生亲身感悟到拥有一份保障是多么重要。

每一次的理赔服务,都是平安践行保险保障的承诺。未来,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将继续秉持“有温度的保险,更贴心的服务”的理念,守护鹭岛客户稳稳的幸福。

备注:

1.本文平安福至尊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平安福(至尊18)终身寿险、平安附加平安福(至尊1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平安福(至尊版)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至尊版)、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2016)及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组成。福保保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附加福保保终身寿险、平安附加福保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及平安附加轻症30豁免保险费(C18)疾病保险组成。守护福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守护福18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平安福18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平安附加轻症30豁免保险费(C18)疾病保险、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及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13)组成。

2.本文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具体购买规则以公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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