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1年6月某天,客户李先生把车停在某地无人看管的室外停车场。第二天,李先生发现车门被打开,经查看车上丢失财物近万元。李先生马上拨打110报警,并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车辆并未受损仅车内财物丢失。查勘员告知李先生这种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钱先生不明白,买保险的时候,保险销售员说自费改后车损险是包含盗抢险的呀,为什么车中财物被盗不属于保险责任呢?
【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险第七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盗抢险保险标的是“车辆”,保障范围指的是车辆本身,具体包含两部分:
1、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2、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而车内财物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车损险并不能赔付。
平安产险厦门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车主:
车辆中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发生盗抢案件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车辆尽量不要停放在路边或监控死角。万一发生类似事故会给后续警方调查取证、追查肇事方,造成极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