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2021-06-16 来自:

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大局。目前正值“厦门市2021年银行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温馨提示市民: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应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那么,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有哪些呢?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2.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如果有人引诱您参与高息集资或理财活动,请您谨慎辨别风险!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费,办理退保、理赔业务。

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设立非法集资等涉众类风险事件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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