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等原因 易宝支付等三公司合计被罚81.5万元

2018-07-06 来自:

三张罚单中被处罚最重的支付机构是盛付通,被处罚的具体原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罚款62.5万元。



支付机构再度领罚单,注意到,国家外汇局官网在近日公布了对盛付通、易宝支付、富友支付等三家支付公司的违规处罚信息,三张罚单处罚金额合计8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受罚的支付公司均是首批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获得跨境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公司之一。


盛付通被罚62.4万元


近日,国家外汇局官网发布了对盛付通、易宝支付、富友支付等三家支付公司的违规处罚信息。据公开资料显示,盛付通、易宝支付、富友支付都是首批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获得跨境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公司之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对富友支付处罚的主要原因是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给予其5万元罚款和警告。


据启信宝显示,富友支付全称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7月25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轶群。富友支付在2011年12月获得了支付牌照,现在的业务类型主要是互联网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除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天津市、江西市、吉林省、湖南省以外地区,可以在宁波市开展业务);以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福建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


注意到,三张罚单中被处罚最重的支付机构是盛付通,被处罚的具体原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罚款62.5万元。


盛付通于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现在的业务类型主要是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为本机构开立的个人网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使用)、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


易宝支付二度领罚单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易宝支付第一次领罚单。易宝支付的支付牌照在2016年成功续展,但续展后不久就被央行开出了一张罚单。罚单显示,因“违反相关清算管理规定”,易宝支付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592246元,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42366984元(合计5296.12万元)。



而易宝支付此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处罚的原因主要是,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被处以14万元的罚款。公开资料显示,易宝支付,全称易宝支付有限公司,2003年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唐彬,为北京易通富合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2011年获得央行首批颁发的支付牌照。


目前,易宝支付的业务类型由原来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变为互联网支付(全国)、移动电话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除河南省、江西省、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湖南省、浙江省以外的地区,可以在宁波市开展业务)。值得一提的是,易宝支付在2013年10月获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跨境支付业务许可证。


对于此次罚款的整改情况,易宝支付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此事请参考金融局的公告。

 

热门资讯